重庆收账公司法院怎样确定是否存在实在的假贷联络?
重庆收账公司法院怎样确定是否存在实在的假贷联络?
在民间假贷案子审理中,对于存在假贷联络及假贷内容等现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现已偿还告贷的现实,告贷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式有瑕疵的“欠条”或“收条”等,应结合其他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假贷联络。告贷人对假贷的实在性有贰言的,不能仅凭欠据、收据、欠条等,确定假贷联络的发生以及假贷联络的内容,应从各证据与案子现实的相关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络等方面进行归纳审查,结合告贷债务构成的详细经过、交付凭据、交易习惯、资金流向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归纳判断是否存在实在的假贷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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