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这几种现象,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
重庆收账公司这几种现象,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
上海市普陀区的宋女士的母亲忽然去世,父亲失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了处理家中房产继承过户,家中独女的宋女士作为原告,一同又是被告的监护人,为父亲聘请了律师后,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不少人以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怎么会如此凌乱?法律上并非如此,在以下的几种现象,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
父母留有遗言或遗赠抚育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工业,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法律规则遗言继承、遗赠抚育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假定遗言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重庆收账公司温馨提示: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扔掉受遗赠的标明,不然视为扔掉受遗赠;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书面标明扔掉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根据民法典规则,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爱人也是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开端后,由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第二次第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次第继承人继承。假定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次第继承人,相同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此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比例会作为他们的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根据民法典规则,第一次第继承人包括父母、爱人和子女,假定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另一方的爱人及其子女,可作为第一次第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工业。
父母过世未留遗言,且子女现已成婚
假定父母过世前未订立遗言,父母过世时独生子女已成婚,根据民法典规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归于夫妻共同工业,其中就包括从父母处继承来的遗产。
但父母过世时留下遗言特别约好,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爱人无关的现象在外。
律师提醒:
为了最大极限地维护被继承人的志愿, 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让遗产最终得到合法、妥善分配,主张被继承人在生前以合法的方式订立有用的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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