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要账公司老赖不还钱可以向媒体发布失期人名单
重庆要账公司老赖可以向媒体发布失期人名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则》(法释〔2013〕17号)第一条的规则,被实行人具有实行能力而不实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要挟等办法妨碍、抵抗实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裁定或者以隐匿、搬运产业等办法规避实行的;
(三)违背产业报告制度的;
(四)违背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实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实行实行宽和协议的;
(六)其他有实行能力而拒不实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责任的。
关于不实行或未全部实行被实行责任的被实行人,最高院还发布了“全国法院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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