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重庆收账公司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现已自愿履行的,不得恳求返还。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权利人有起诉权,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假如义务人不提出时效完结的抗辩,人民法院将以公权力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假如义务人行使抗辩权,人民法院检查后会依法维护义务人的抗辩权,不得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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