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要债公司​解答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状况,每种状况下偿还办法不同

重庆要债公司解答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状况,每种状况下偿还办法不同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缺乏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假如实践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品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当连带清偿职责(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当职责);假如实践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当补偿职责。

2、股东抽逃公司财物,导致公司履约才能缺乏。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财物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职责。这里的连带清偿职责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当职责,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财物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职责。

3、公司的本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本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当无限职责,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当补偿职责。

本文由重庆要债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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