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企业催收债款的危险防备

重庆收账公司企业催收债款的危险防备

 企业在催收债款的过程中也是有法令危险的,例如遇到债款公司倒闭破产、欠款胶葛等,因此企业做好应收账款的法令危险防备是非常重要的。

1、合同签定前对债款方资历和履约才能的检查

 企业应该在欠款发生前就采纳必要的防备办法,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债款方的主体

 看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或基本企业信息等。

2)检查债款方的偿债才能

 其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架构及股权变更记载、股东出资状况、实践控制人、经营范围、涉诉状况、是否被列为失期被执行人等

3)采纳担保办法

如果能够采纳担保办法,要尽可能要求债款方提供担保。由于经担保后的债款优于其他债款优先受偿,这是降低危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建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令上的有效性。

2、合同或协议签定时的规范性检查

 企业应根据交易模式拟定合同,检查首要条款是否备齐,例如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和数量、付款条件和付款方法等,一起也要确保内容的规范性。

3、合同签定后对债款方经营状况的检查

 企业要在欠款发生后对债款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检测,在债款方经营状况恶化或出现财物转移、资金抽逃、损失履行债款才能等状况的出现时,能够及时采纳必要的应对手段。

4、应收账款的催收办理

 企业应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办理制度,完善未到期应收账款的日常办理,定期清理。

5、注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发生“责任人能够拒绝履行其给付责任”作用的法令制度。当事人在法令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损失胜诉权。

 《民法典》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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