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追债公司收帐技巧请求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子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时的生活急需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暂时措施。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子,可以请求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联系清晰,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请求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请求人有履行才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本文由重庆追债公司整理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账号登陆